100. 神对利百加说:“雅各是我所爱的,以扫是我所恶的”。这几句话记在《旧约》什么地方?又,神这样爱雅各与恶以扫,是否偏心待人?(参罗 9:12-14)
《创世记》二十五章21至26节所载有关利百加怀孕的事,并没有说神爱雅各和恶以扫,只说“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”。保罗在此所引用的《圣经》是《玛拉基书》一章2至3节,当时被掳归回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怀疑神对他们的爱,所以神回答说:“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?我却爱雅各,恶以扫,使他的山顶荒凉,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”。
不少人读经读到《罗马书》九章有关以扫和雅各的事,往往以为神待人偏心,为何无缘无故地恶以扫而爱雅各。其实神并不偏心待人。
一、玛拉基先知所说的这两句话,不是指以扫与雅各个人,乃是指以扫所代表的以东国和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国,在神的永远计划中,神创立以色列国来完成祂救恩的计划一部分,是很正确的,神不能用以东国来完成祂的救恩计划。因此,神爱以色列国,不喜欢以东国,也是很正常的,并非偏心。(请参阅《俄巴底亚书》有关神责备以东恶行的经文)
二、从以扫与雅各个人的生平来看,我们知道以扫轻看他为长子的名分,(参创 25:34)等于轻看神,藐视神的安排,所以这种举动,在神看来,是可憎的。《圣经》并没有说“雅各夺取以扫长子的名分”,他是用买卖的方法把以扫长子的名分买了去,(参创 25:31-33)而且这种买卖是双方同意的,在任何律法的观点看来,雅各并没有错误。
雅各一生虽然有许多幼稚与错误的行为,但他富有追求长进的心。他对神的关系也为神所欣赏,(参创 28:10-22)神爱一个人不是根据他在人面前所表现的一切优点,乃是根据他与神的关系的密切程度。
三、至于以扫与雅各在利百加腹中的时候,神对利百加所说“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”,也不是神偏心待人,因为神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一切话,是需要每一代有一个“人”去承接,直等到基督降生为止。这个“承接应许”的人,必须有神所看为满意的资格。
由亚伯拉罕起,传到以撒,以撒(不是夏甲之子以实玛利)适宜成为承受应许的人,是毫无疑问的。
以撒传给什么人呢?他妻子利百加腹中的孩子,乃是双生,双生的孩子中只能有一个孩子作承受应许的人。当以扫与雅各二人在母腹之时,在神的眼中,一切都决定了。因为根据优生学的解释,腹中的孩子可能承受了父亲或母亲较多的“天性”,或善或恶,一怀孕就决定了。我大胆地去推测,如下:
以扫在腹中接受了母亲利百加的天性。雅各则接受了以撒的天性。
利百加在孩子长大的时候,曾教唆雅各去欺骗父亲以撒。请注意,雅各是被动的,他本人并不愿意,而且害怕。(参创 27:11-12)这种败坏的天性,并没有在腹中传给雅各,乃是传给以扫,造成他后来轻视长子名分,图谋杀害雅各等恶行。(参创 27:41,32:11)
雅各一生虽然“利己”,却不“害人”,也怕“被人害”。正如以撒,一生以和平处世,与人无争。《创世记》二十六章记载他曾三次让井,证明他是一个好人。以撒这种和平待人及敬虔侍神的天性,遗传在雅各生命中,当然,在神要寻找一个人承接应许的时候,只能用雅各而不用以扫。
以后,雅各生了十二支派,只有犹大配得接受这一神圣天职,但犹大并非长子,长子乃是流便,犹大是第四子。(参创 29:32-35)
090.撒都该人是何人?他们的信仰如何?何以有权捉拿使徒?(参徒 4:1-3)
092.杀雅各的希律王为谁?与耶稣降生时的希律有何关系?(参徒 12:1-2)
093.耶路撒冷与安提阿,在使徒时代,各为何种圣工的中心?(参徒 12:25,13:1)
094.《旧约》何处经文曾说过,耶和华神说“大卫是合我心意的人”? (参徒 13:22)
095.从《新约圣经》中可以获悉,一般犹太人的职业约有几种?(参徒 18:3)
096.保罗是犹太人,何以自称为罗马人?(参徒 22:25-30)
097.保罗所说的“天下”指什么“天下”而言?(参罗 1:8)
098.挽回祭是什么祭,在摩西律法中有否此祭?(参罗 3:25)
099.亚伯拉罕以前并无死人复活的事发生,他如何会相信死人复活?(参罗 4: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