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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竭诚为主》| 02.02 呼召的催逼

2026-02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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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日 呼召的催逼

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。(林前9:16)

      对神的呼召充耳不闻的人要小心了!每个基督徒都该为自己的得救作见证。然而,个人得救的见证只能当作传道时的例证,不能跟传道的呼召混为一谈。保罗在这节经文里所指的是,神呼召他去传福音时由催逼之力产生的刺痛。因此,千万不要把保罗所说传道的呼召与来到神面前得救的呼召画上等号。再也没有比得救更容易的事了,因为得救全是神主权的工作,“仰望我,就必得救”(赛45:22)。主耶稣从来没有把做门徒的条件跟得救的条件画上等号。我们得救是借着基督的十字架被动地领受救恩,做门徒却必须是主动的选择,是“人到我这里来”(路14:26)。


      保罗这番话,与身为耶稣基督仆人的我们有关。因此,神要我们往哪里去、去做什么,就不必经我们同意。神使我们成为掰开的饼、倒出的酒,为的是讨祂自己喜悦。我们成为“特派传神的福音”(罗1:1)的人,就意味着能听见神的呼召。听见呼召的人为配上基督的名就要受苦。突然之间,人生的功名利禄、前程远景全都消失殆尽。存留下来的只有一样,就是“特派传神的福音”。听见神呼召却另寻他途的人有祸了!这所神学院的设立原是为了你们,要你们看看神在这里是否寻得一位弟兄或姊妹,肯摆上自己传福音,也要看看神有没有抓住你。若神的呼召临到,当小心与神为敌的声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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